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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高青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高青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高青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2021年高青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营养费
(7)、残疾、死亡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后续治疗费
(12)、整容费
(13)、康复费
(14)、住宿费
(15)、丧葬费
(16)、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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