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实际损失如何确定
导读:
生活中在进行各种交易时,大家都会签订合同来约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但是也可能会发生违约情况,一旦违约,就需要赔付违约金。不过合同违约有不少的赔偿方式,例如违约金与实际损失。那么违约金的实际损失如何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违约金与赔偿实际损失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的范畴。
法律对违约金与赔偿实际损失两者关系的规定过于简单、抽象,二者间仅有数量参考关系而非为因果(必然)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计算公式:违约方损失赔偿额=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可预见规则的限制
实际损失指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现有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和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
实际损失的计算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1、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
2、违约金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的担保方式存在着性质的差别,所以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式,立法和法学理论也不应该要求违约金发挥债的担保作用。
3、违约金主要是一种责任形式,同时也应具有担保作用,它的担保作用在于:一旦发生违约,违约方即应给付违约金。如履行了合同,对方当事人则不能请求违约金。
违约金既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同时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方式。因为违约金是一种责任形式,因此不能将违约金条款完全留待当事人约定,尤其是对不公正的违约金条款,可由人民法院判决适当增减数额,甚至宣告违约金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违约金的实际损失如何确定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当合同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赔付对方一定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快车相关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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