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后能否要回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那么赠与后能否要回?赠与书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一)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三)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四)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面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它是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经双方签字,即发生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于一般的赠与只要赠与人口头表示赠与则赠与合同即可成立,但对于一些特殊的赠与,比如救济、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则需要实际交付才能成立,所以在一般意义上来讲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赠与后能否要回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找法律快车律师进行专业的咨询。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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