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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0 12:20:33 人浏览

导读: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相信大家都知道,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那么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是什么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哪登记

  先由所在的村集体出具相关的证明,向所在的乡镇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作出地籍调查,然后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证。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的相关知识,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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