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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户口夫妻如何补办结婚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4 10:53:06 人浏览

导读: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如果结婚证丢失了,是需要补办的,那么同一户口夫妻如何补办结婚证?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同一户口夫妻如何补办结婚证

  一、同一户口夫妻如何补办结婚证

  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女方没有户口本只有身份证能领结婚证吗

  不能。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同一户口夫妻如何补办结婚证、女方没有户口本只有身份证能领结婚证吗等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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