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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有什么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5:02:18 人浏览

导读:

在债务合同中,债权人要想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在保证期间之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但是要在注意诉讼时效,在诉讼期内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合同债务。那么,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有什么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有什么用

一、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有什么用

对一般保证而言,债权人如果要追求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即债权人要想让保证人承担保证合同债务,就必须在保证期间之内(届满之日前)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且自诉讼文书或仲裁文书生效之日起,保证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2年)开始起算。在保证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合同债务。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未经仲裁或者审判,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下的,保证人不得形使前述规定的权利:其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包括债务人移居境外、下落不明,且无财产何供执行;其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其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般保证的主合同债务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保证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同时中止或中断。

二、什么是保证债务

保证债务,是指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有两种:

一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负履行责任;二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前一性质的保证债务所担保的主债务,只能是可代替履行的债务,对于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设立保证履行的保证责任。保证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主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主债务所生的事项,原则上其效力及于保证债务,即发生绝对的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债务所生的事项,原则上并不友于主债务,仅发生相对的效力。保证债务的范围,如果保证合同没有具体规定,应包括主债务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其他从属于主债务的负担。在保证期间,保证责任范围可因主债务的减少而减少,但新增加的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负保证责任。

二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风险较小,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应当与债权人债务人共同承担风险到最后。三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如果债权人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而不对保证人提起诉讼,等于放弃了保证债权,只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放弃权利的行为法律应当认可。

三、证人要签担保合同吗

担保人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以上就是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有什么用”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债权人要在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债务人主张保证合同债权,时效超过后会影响权益的主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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