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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结婚证还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8 10:03:29 人浏览

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结婚证还有效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院判决离婚结婚证还有效吗

  一、法院判决离婚结婚证还有效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原结婚证已失效,法院判决离婚后即解决了婚姻关系。法院判决离婚后,法院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给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审核了;法院判决离婚后,此男女双方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如果后悔了又想在一起成为夫妻,那必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复婚手续),否则就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夫妻。

  二、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法院判决离婚结婚证还有效吗、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等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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