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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所有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31 10:29:21 人浏览

导读:

拥有地役权的一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供役地,地役权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那么,地役权是所有权吗?哪些土地可以设置地役权?接下来,关于地役权是所有权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地役权是所有权吗

  一、地役权是所有权吗

  地役权不属于所有权,属于用益物权。

  《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六条 【地役权人的义务】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二、哪些土地可以设置地役权

  民法典规定,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设立地役权,设立地役权要签订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利用目的和方法;

  4、地役权期限;

  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通过合同约定。地役权主要涉及两个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关系,需要经双方协商约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地役权有期限限制。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需役地和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3、地役权设立需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该经用益物权人同意,需役地或供役地所有权人不能设立地役权。

  4、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可同时取得地役权。需役地或者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时,如果转让的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可同时享有地役权,并且在地役权合同有效期内无须另行订立合同。同时,供役地转让时,地役权合同对受让人也有拘束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地役权是所有权吗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地役权不属于所有权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地役权是通过合同产生的,既可有偿也可无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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