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租赁合同 > 出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出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8 17:31:03 人浏览

导读:

出租房需要的手续应当是双方就租赁事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对双方的身份资料进行审查,接着到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办理出租登记,最后交付房屋、收取房租。

出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一、出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出租房需要的手续有: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出租登记,交纳规定税费;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移交房屋钥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出租房买卖有效吗

  房屋出租中可以买卖,买卖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法律快车提醒,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明确表示。

  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三、租房子热水器坏了维修的钱谁出

  租房子热水器坏了维修的钱,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由房东负责维修;因为承租人过错而损坏的,由该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