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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7 13:10:41 人浏览

导读:

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是看夫妻双方是否对财产有做协议约定的,有约定的便依照协议内容认定,若是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

如何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如何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都属于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能立遗嘱吗

  能立遗嘱。但是要经过另一方同意。未经过同意的,不能立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可以追回吗

  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是可以追回的。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快车提醒,但此时的第三者不属于善意,故不适用前述的规定。当事人仍然可以要求返还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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