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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启动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11:10:35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从启动到最后鉴定意见书的应用,一般包括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选择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确定鉴定事项、召开鉴定会、开展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阶段。那么医疗损害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是什么?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医疗损害鉴定启动方式

  一、医疗损害鉴定启动方式

  1、向当地的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局委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与医院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3、提起诉讼,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进行鉴定。

  三种方法都是可行的,第三种方法最常用。另外医疗纠纷还可以通过进行司法鉴定解决,司法鉴定结论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申请医疗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启动方式的相关知识,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局委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与医院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和提起诉讼的方式启动医疗损害鉴定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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