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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3 12:02:44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是当自然人的人格权遭受他人侵害或是处于危险情形当中的,便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其他组织申请施救。起诉离婚时,对方存在家暴行为是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的。

民法典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二、起诉离婚时对方家暴能不能申请人身保护令

  起诉离婚时对方家暴能申请人身保护令。法律快车提醒,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对于当事人因起诉离婚导致的家庭暴力,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有哪些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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