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给的钱是共同财产吗
导读:
婚前父母给的钱不是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了一方当事人因为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一方专用的用品、获得赠与或者继承有特别说明归个人所有等应当归属一方的财产。
婚前父母给的钱不是共同财产。婚前父母给的钱,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不可以转变为共同财产,除非有以下情形:
1.签订财产协议
(1)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仅作口头约定,一旦诉讼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2)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2.签订赠与协议
如果一方将房屋全部或者部分产权赠与另一方,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快车提醒,可以。只要该婚前个人财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可。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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