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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8 12:23:36 人浏览

导读:

要约的有效期的时间在法律上是没有作出相关规定的,一般是依据作出的承诺期限而定的。要约所具有的特点是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内容必须是具体的等。

要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一、要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约的有效期。要约人发出要约时一般会规定承诺作出的期限。如果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那么要约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的特点有哪些

  1.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法律快车提醒,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三、要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要约具备的条件有: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3.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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