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赠与合同 > 耍朋友期间给的钱能要回来吗

耍朋友期间给的钱能要回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2 11:02:06 人浏览

导读:

耍朋友期间给的钱不能要回来,男女在谈恋爱期间的赠与的财物在法律上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并且赠与的红包具有特殊含义的,例如“520”、“1314”等数额在法律上也不能作为借款。

耍朋友期间给的钱能要回来吗

  一、耍朋友期间给的钱能要回来吗

  男女耍朋友期间用的钱不能要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朋友借钱了不还怎么办

  朋友借钱了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了解对方不能还款原因,再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法律快车提醒,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三、谈恋爱分手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吗

  从法律上看,这种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的行为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即使一方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请求,一般也不会予以支持。

  因为,在我国,婚约不过是男女双方为将来缔结婚姻而作出的事先约定,属于普通民事行为,并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因此,一方违反婚约,无论其是否存在过错,都不产生法律上的赔偿依据,而对方均不能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一方当事人以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为由,对对方实施精神上的胁迫或身体上的强制、伤害,则应认定为敲诈勒索,受害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