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清偿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导读:
代为清偿不是必须经债务人同意,若是在合同当中没有专门作出约定的,一般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的。代为清偿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关系等方面。
代为清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只要债权人同意由第三人清偿的,就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
抵押人擅自转让财产在法律上面是不允许的,是为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的,那么就把受让人也连带进来,为的是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在受让人代为清偿之后,可以另行向抵押权人追偿,法条主要是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受让人的利益另案起诉。
1.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系的影响。法律快车提醒,由于代为清偿是因第三人以为债务人的意思而为清偿,所以,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的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但在双务合同中,须双方的债务均获清偿,合同关系才消灭。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代为清偿时,应负受领迟延责任。
2.对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如系就债务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则依清偿代位制度,在其可得求偿的范围内,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当然移转于第三人;如果为其他第三人,也可依约定而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代位债权人。
3.对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关系的影响。
1.依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作为债的关系内容的债务具有专属性,则性质上不许代为清偿。一般认为,基于债务性质不得代为清偿的情况有:不作为债务;以债务人自身的特别技能、技术为内容的债务;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特别信任关系所生的债务等。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但该约定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正当理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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