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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清偿的规定是如何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10 14:20:50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债务清偿的规定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则将债务责任均等分配,双方可以对分担部分协商。

离婚债务清偿的规定是如何的

  一、离婚债务清偿的规定是如何的

  离婚债务清偿的规定是: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2.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4.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离婚债务可以抵扣抚养费吗

  可以,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

  法律快车提醒,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

  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承认约定的效力。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公证机构是公证处。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可以克服离婚当事人对共同债务举证不能的困难,可以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债权,可以有助于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的审查和认定。

  夫妻债务公证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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