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哪些证明
导读: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证明包括先带齐收养人的证件、被收养人的证件、收养的情况、收养人的经济能力状况、收养人婚姻状况、收养人的健康状态、收养协议书等。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证明: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快车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收养人条件有:
1.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2.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3.年满三十周岁;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我国,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可以选择收养福利院的孤儿组成家庭,但收养必须达到收养条件,并且必须办理收养登记。那么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证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
办理收养关系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收养协议、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养申请书以及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当事人应当带齐材料,
在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我们应当提供给收养登记机关需要大家准备好的材料证明文件。那么,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哪些证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
收养人收养时需要哪些证明?收养人在收养孩子时要提供证明,但是在收养不同情况的孩子时所需的证明不同。如收养社会弃婴时需无子女证明;收养人情况证明;收养人的户口本、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收养人须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收养人须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