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婚礼没领证属于事实婚姻吗
导读:
办过婚礼没领证不属于事实婚姻,目前民法典当中已经将原先“事实婚姻”相关的规定取消,男女双方只有办理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才能具备法律层面的婚姻关系。
办过婚礼没领证不属于事实婚姻,因为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同居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男女双方必须经过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
婚姻效力认定的条件是:
1.禁止双方或一方重婚;
2.禁止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禁止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
3.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法律快车提醒,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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