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子的探望权怎么行使
导读:
对孩子的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是由当事人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法院依法判决。探望权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合法的权利,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帮助,如果起到反向作用,应当予以中止。
对孩子的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是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的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一个月二到三次。
事实上,每个月探视的次数通常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的。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法律快车提醒,起诉探视权所需的证据如下:
1.生父母要求探望权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关系,子女未被他人合法收养,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2.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需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证明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
3.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需提交双方形成扶养关系的证据。
养育子女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子女探望都会有明确的协议或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本协议或规定履行,就不会有探望权纠纷。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父母双方该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的方式应当是以书面协议进行确,当事人可以针对探望子女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进行确认。若是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便可以起诉至人民
离婚后应探望权的行使是在夫妻离婚后,由不知道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按照协议约定探望孩子,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尽到协助义务。孩子探望协议书需要写明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
《民法典》对于探望权的规定主要有: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