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是可以的吗
导读:
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的,如果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在出现违约情形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补救,而不能同时适用。
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的。法律快车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且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对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违约时,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诉讼法院的,当事人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约定了诉讼法院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去合同约定的任意一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违约金责任、定金责任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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