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赔偿范围有哪些
导读:
缔约过失赔偿范围有固有利益和信赖利益这两个方面,合同当事人主要是依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具体违约条款计算相应的赔偿数额。缔约过失赔偿和违约赔偿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
缔约过失赔偿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固有利益,二是信赖利益。
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 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缔约过失赔偿和违约赔偿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缔约过失是以合同不成立为要件,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而违反义务,因而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法律快车提醒,这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
2.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反契约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之损害事实存在。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构成要件,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
4.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害是由于另一方缔约过失引起的。对于因果关系的性质,在缔约过失责任中,通说采用的相当因果关系。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固有利益和信赖利益这两个方面,在计算损失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缔约过失是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定金的,适用定金罚则。
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是固有利益和信赖利益这两部分,其中固有利益是发火说呢过在缔约之际未尽到保护义务致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遭受损害的;而信赖利益则包括了直接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如下:1、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2、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的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即对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缔约费用,包括邮电费用,赶赴缔约地或察看标的物的支付的合理费用;准备履行支出的费用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缔约过失就是当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规定的义务,使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我国的合同法的规定中,合同侵权有着较多的侵权形式,但是可能出现在日常生活中,较多的就是缔约过失这一情形,有些人却不知道,缔约过失是不是属于侵权,那么今天就跟法
缔约过失的法律责任一般是合同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并且存在过失行为、损失事实结果的情形下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针对这一法律后果,违约方可以按照返还损害财产、折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