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
导读:
夫妻离婚房子优先判给享有房屋产权所有权的一方或是婚姻关系当中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夫妻离婚房子优先判给产权方或无过错方。
1.若房产是夫妻一方财产的,则该房产属于其一人所有。
2.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
3.若登记为双方名字,则法院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判决房产的归属。一般会照顾到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时房产按现在的价格计算。法律快车提醒,婚前一方全资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按现有的房价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房产这样办理过户手续:
1.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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