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生孩子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吗
导读:
妻子不生孩子不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妻子享有生育权利,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和强迫,这是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若丈夫对此不满,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支持。
妻子不生孩子不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公民的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殖权利与其他由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生殖权利包括生育自由和生殖健康,其对妇女权利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不得被侵犯。
生育权被侵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侵犯生育权的行为是包括很多种的,比如在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夫妻一方与第三方婚外生育。夫妻合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限制女职工生育。
法律快车提醒,法律规定的生育权内容有:
1.依法生育权;
2.不生育权;
3.获得避孕和节育服务权;
4.生命健康权;
5.人身安全保障权;
6.人格尊严权;
7.孕产期和哺乳期不离婚权;
8.孕产期和哺乳期不被解雇权;
9.产期休假权;
10.劳动时间哺乳权;
11.孕产期和哺乳期受特殊劳动保护权;
12.孕产期和哺乳期享有医疗保健权;
13.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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