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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儿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4 18:03:21 人浏览

导读:

儿子去世儿媳没有赡养老人义务,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老人再婚是不能拒绝赡养的。

儿子去世儿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一、儿子去世儿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儿子去世儿媳没有赡养老人义务,但媳妇生的孩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女在法律上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上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中国人的道德习惯要求媳妇必须尽到赡养义务,不尽赡养义务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老人再婚能否拒绝赡养

  民法典规定,老年人也有婚姻自由,儿女的赡养义务不能因为老人的再婚而终止。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还要注意的是,对于财产的问题,老年人再婚前应签订婚前协议,提前确定财产的归属;婚姻自由是老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单纯依靠法律是无法平衡家庭关系的,因此,老年人再婚前要充分和子女沟通,在子女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再婚。

  三、独生子女如何赡养老人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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