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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0 16:20:27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司法解释是解释了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可以向侵权提起诉讼,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司法解释是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哪些诉讼请求不适用时效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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