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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22 17:40:28 人浏览

导读:

合同解除通知函的内容是通知的对象、解除原因、解除期限、解除依据、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情况等。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体现在前者只适用非继续性合同,而后者适用继续性合同。

合同解除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

  写合同解除通知函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通知的对象;

  2.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情况介绍;

  3.解除的原因;

  4.解除的期限;

  5.解除后的责任承担;

  6.解除的依据;

  7.解除人的签字和日期。

  根据《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消灭与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消灭的效力;合同解除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法定终止权的发生原因各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解除之后有哪些条款还有效

  合同解除之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还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合同条款不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法律快车提醒,但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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