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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24 16:40:35 人浏览

导读: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包括责任主体为医疗机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损害发生是在诊疗过程中以及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等。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包括什么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包括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包括以下方面:

  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

  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病人在医院进行的身体检查、医疗器械的植入、对病人的诊断、护理、康复和观察都属于医疗活动。但对于没有通过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和其他具有创伤性医学技术的美容活动不认为是医疗活动。

  4.医疗损害责任是因患者人身权益受损害而发生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病人身体、健康、生命权被医疗机构损害而产生的责任,损害原因是过失。

  5.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这样分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

  1.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为: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

  2.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三、一般医疗损害责任该怎么归责

  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法律快车提醒,但如果有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的,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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