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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的借款人是不是为连带责任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7 18:02:19 人浏览

导读:

共同的借款人是为连带责任人,在同一债务当中如果出现了两个及以上的借款人,则借款人之间便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其中或所有人追偿债务。

共同的借款人是不是为连带责任人

  一、共同的借款人是不是为连带责任人

  共同的借款人是为连带责任人,共同借款人在标的不可分的情形下,需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债务能免责吗

  连带责任担保且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限,若在半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权力,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担保人或债务人能够证明债权人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的,可以拒绝还款,并且合法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三、产生连带债务的原因是什么

  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有两种原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是当事人的约定。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

  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3.个人合伙债务;

  4.合伙型联营;

  5.保证中的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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