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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7 14:01:47 人浏览

导读:

住房公积金是属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具体认定时还需要依据财产取得时间确定。如果的夫妻婚前取得的工资收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住房公积金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属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对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民法典规定离婚存在财产隐瞒要如何处理

  离婚存在财产隐瞒要通过如下方式处理:如果隐瞒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隐瞒个人财产的,则配偶无权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反悔吗

  1.协议离婚后三年内。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三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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