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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6 17:01:19 人浏览

导读: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依据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能有充足有力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便会准予夫妻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一、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不一定是会判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二、诉讼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诉讼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才需要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都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快车提醒,对于被告不经常居住在住所地,那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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