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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离婚孩子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22 17:10:51 人浏览

导读:

怀孕后离婚孩子的处理方式是由女方直接抚养,这是因为怀孕离婚后孩子仍处于哺乳期更需要女方照料,法院在判决这一时期的孩子抚养权会有大概率判给女方。

怀孕后离婚孩子怎么处理

  一、怀孕后离婚孩子怎么处理

  怀孕后离婚孩子的处理一般是由母亲直接抚养。在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的离婚的不受法律的条件限制,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如果是男方提出的离婚,只有存在特殊情况才能被法院受理。法律对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间、终止妊娠的期间提出离婚的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需要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夫妻一方能在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吗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法律快车提醒,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3.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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