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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第二段婚姻是离婚还是去办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30 17:20:29 人浏览

导读:

一夫一妻是我国最基本的婚姻制度之一,违反一夫一妻制度的,则依《刑法》会构成重婚罪。那么如果构成重婚,重婚的第二段婚姻应该如何处理呢,重婚第二段婚姻是离婚还是去办无效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重婚第二段婚姻是离婚还是去办无效

  一、重婚第二段婚姻是离婚还是去办无效

  如果涉嫌重婚的情况,对于第二段的婚姻效力,当事人应该向法院申请认定婚姻无效,因为重婚属于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出现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婚姻,可以认定为无效婚姻。

  二、重婚罪的类型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结婚登记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

  (1)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2)结婚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

  (3)结婚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重婚第二段婚姻是离婚还是去办无效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重婚第二段的婚姻的效力应该向法院申请认定婚姻无效。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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