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使适用条件有哪些
导读:
不安抗辩权的使适用条件有双方当事人是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的、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不同时履行、行使期间是在合同生效后到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之间等。
不安抗辩权的使适用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履行。
3.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之前。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5.后履行方未为履行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需要书面通知,我国的《民法典》对抗辩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它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而不安抗辩权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法律快车提醒,不安抗辩权是保护当事人债权实现的有效手段,在互负债务的法律关系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其行使不是任意的,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
先履行合同的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时,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但前提条件是后履行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恢复履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民法典》中就有不安抗辩权,这也是为了保护合同签订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可以有效的防止不法分子进行诈骗,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先履行一方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相对人已无能力履行债务且未提供的担保,此时先履行义务人有权利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如下有: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合同有先后的履行顺序;3、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需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为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债务;2、合同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4、后履行方
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是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例如:后给付义务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等有丧失或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另一方财产明显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可能时,享有中止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不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享
在去进行交易的时候,签订的合同也是会有相关约定需要遵守的,对于双方来说,都是需要做到不违约的,那么不安履行抗辩权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