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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构成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6 14:31:06 人浏览

导读:

认定构成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是看夫妻在离婚时是否将共同财产无偿转移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无法清偿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不需要儿子代为偿还的。

怎么认定构成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

  一、怎么认定构成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将双方共同的财产无偿转移给一方,造成一方无法清偿债务的,可以认定构成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债务需要儿子偿还吗

  首先,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法律快车提醒,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三、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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