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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分手后,女方索要钱财合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6 13:30:35 人浏览

导读:

男女朋友分手后,女方索要钱财不合理,我国民法典当中并没有对情侣分手的分手费做相关规定要求。分手费的提出也并不属于敲诈勒索的范畴,如果双方是自愿就分手费达成协议一致的,便属于合法行为。

男女朋友分手后,女方索要钱财合理吗

  一、男女朋友分手后,女方索要钱财合理吗

  男女朋友分手后,女方索要钱财不合理,我国没有法律关于情侣分手后,一方可以主张分手费的规定;包括恋爱时的消费也是不能主张返还的。除非男女双方经过结婚登记,在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

  二、分手费算敲诈吗

  分手费不算敲诈,因为分手费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自愿就分手费达成一致协议,给付分手费的一方自愿给付的,是不违法的,不算是敲诈,除非是另一方以骗取分手费为目的,敲诈他人的,才是敲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分手费写成借条法院怎么判

  男女之间以“分手费”为名要求对方支付一定财物的,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素,“分手费”是不受法律的保护。

  法律快车提醒,如果,男女之间将分手费写成“借条”之后债务人(对方)又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拿着该“借条”起诉到法院的,胜诉的概率也是几乎为零。因为出借人仅能提供借据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借款的合意,但没有实际的汇款凭证、银行凭证、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款实际交付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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