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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怎样处理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1 19:40:36 人浏览

导读: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处理一般是先行协商沟通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费的给付事宜达成协商一致的,便可以向人民法院就抚养费争议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判决。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怎样处理的

  一、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怎样处理的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式一般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过起诉前要先弄清楚,在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

  法律快车提醒,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决。

  二、协议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不可以,不过,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不侵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

  但是,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是不能约定免除的,离婚协议中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可以根据各方的经济收入,女方可以少付。

  三、不给抚养费还能去看孩子吗

  是否给付抚养费并非是探视权直接的影响,只要探视不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法院就不会拒绝授予没有生活监护的一方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一个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一个权利。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的权利,探望权就应该是指无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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