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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结算工程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08 13:10:30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是工程验收合格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价款差额的不需要进行支付、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双方也可以协商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结算工程款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结算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有: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法律快车提醒,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欺诈胁迫、违反法律规定、恶意串通等。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要求赔偿谁有举证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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