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导读: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房地产分立出卖的、产权主体有问题的、产权未登记过户的、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价格欺诈被依法撤销等。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订的。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
1.房地产分离出卖的;
2.产权未登记过户的;
3.产权主体有问题的;
4.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的;
6.因价格欺诈、显失公平被依法撤销的;
7.非法转让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可以,但是代办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委托的事由,以及委托的权限范围。
房屋买卖合同为出卖人与购买人之间约定房屋买卖交易细则的重要文书,也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如此重要的文书,出卖人竟委托由他人代签,并未出具任何委托手续。房屋交付时,出卖人突然否认其委托行为,自称出卖行为未经本人同意,合同无效。
法律快车提醒,购房人起诉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效力并继续履行,庭上提供若干被代签人知情并同意出卖房屋的相关证据,最后得到法院认可。该代签行为不构成无权代理,合同义务将被代签人承担,合同依法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合同的一种,是适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法典规定不明确的,适用其他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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