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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09 15:01:45 人浏览

导读: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给付义务、当事人的互负债务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当事人的债务还没有进行履行的、当事人的债务是可以正常履行的。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同时履行提高抗辩权的前要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鉴于同一个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承担对待给付的义务。

  2.在当事人双方负有的对待债务中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法律快车提醒,合同的履行期已经届至,则产生合同债务的履行问题。

  3.必须是对方未履行义务,这是一方能行使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关键桂件之一。

  4.对方的对待履行是可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以对方能够履行合同为必要的。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就失去了意义。

  二、先后履行抗辩权的差异是什么

  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在传统民法上,有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后履行抗辩权之处。

  三、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多是以给付和交换为目的双务合同。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对待履行合同,合同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有可能不按合同履行义务时,对方有暂时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在理论上,称之为合同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当一方合同当事人违约或可能违约时,对方当事人享有暂时停止履约的权利,以避免或预防因履约给自己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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