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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是否一定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2 14:01:29 人浏览

导读:

无权代理是不一定无效的,这需要看具体的合同内容是否能被认定为有效。无权代理的特征一般是行为人以他人名义独立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等。

无权代理是否一定无效

  一、无权代理是否一定无效

  无权代理不一定是无效,如果无代理权签订合同,通常情况下合同是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所遇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不要随意代理别人签订合同。

  1.甲方在没有乙方委托的情况下,是无权处分。乙方有权说合同无效。

  2.从行政程序上讲,从乙方的名字还成你的名字,程序上有瑕疵,乙方如果向你主张权利,甲方应与你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如果想与你完善手续,补一个书面的委托书,时间往前提,当然也是有效的。

  二、无权代理的特征

  1.行为人以他人的名义独立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其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这是无权代理的本质特征。

  3.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是不确定的,并非绝对不能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法律快车提醒,由于无权代理的行为未必一定对本人或相对人不利,同时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在一定的条件下,承认无权代理产生代理的法律效果,如经过追认的狭义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三、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吗

  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又称为可追认的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追认而有效。而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因不符合法律强制要求而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行为。无效行为自始无效,在法律上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效果。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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