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规定
导读:
民法典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的规定具体体现在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当中,夫妻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事宜是可以由当事人协议约定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共同享有抚养权。
民法典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的规定是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中: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可以协商处理的。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法律快车提醒,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这是法律中强制性的规定。已经决定归属的抚养权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女方没有工作,离婚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婚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起诉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民法典》对于探望权的规定主要有: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
离婚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是夫妻离婚后应当由不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孩子本人是可以拒绝父母探望的,若是父母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也
离婚后父母双方该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的方式应当是以书面协议进行确,当事人可以针对探望子女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进行确认。若是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便可以起诉至人民
夫妻离婚孩子的探视权的规定是由不直接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并且还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责任。孩子抚养权是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约定每人一个月。
离婚后关于父母对子女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视权,当事人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需要进行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双方可以就探视的时间进行约定。
离婚之后男女还可以再婚,可以再成立一个家庭,对孩子来说,就是原生家庭破裂了,所以即使是在离婚之后,对孩子的关心也不可少,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有探望权的,至于离婚时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