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别人的借据怎么写,借给别人的借据需要双方签字吗
导读:
借给别人的借据应当写明清楚借款金额、借款关系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借款期限、还款日期等内容。借据若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就需要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借给别人的借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借给别人的借据如果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需要双方签字。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单方涂改借条是否违法,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法律快车提醒您,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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