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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法律定义及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06 00:40:45 人浏览

导读:

显失公平的法律定义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地位是极其不对等的,经济利益上也不平衡。其法律后果是会导致合同成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可变更或撤销合同包括了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等。

显失公平的法律定义及法律后果

  一、显失公平的法律定义

  显失公平的法律定义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结果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二、显失公平法律后果

  显失公平的法律后果是会导致合同变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进行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这里讲的是“显失公平”,而不是有点不公平能够,而是“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从事商贸活动总是会有风险的,总是有的赚、有的赔,这是正常的。在履行中产生的风险不属于这个范围,要把显失公平与正常的风险加以区别;

  第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法律快车提醒您,规定合同可撒消制度的,是为了体现和维护公平、自愿的原则,给当事人一种补救的手段。民法典明确规定,因合同显失公平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三、显失公平的条件是什么

  显示公平的条件如下:

  1.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

  2.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

  3.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获利一方故意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他方无经验,过于轻率而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合同。

  4.受损方不具备充分自觉和真实自愿。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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