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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合同的特征及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06 16:14:48 人浏览

导读:

银行借款合同的特征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诺成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等。其生效时间如是以现金支付的,则在借款人受到借款时生效;如若以网络贷款形式支付的,则在资金到账时;等等。

银行借款合同的特征及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银行借款合同的特征

  银行借款合同的特征如下:

  1.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2.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3.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4.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5.银行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

  6.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7.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

  二、银行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银行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分别出现在以下情形: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三、银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银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贷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不会导致借款合同的无效,除非贷款合同存在对使用用途有约定,但在实际当中未按照约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导致合同无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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