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导读:
财产损害赔偿的概念就是指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被侵权人的财产利益损失,而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可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等。
财产损害概念: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使用价值和价值贬损、减少或者完全丧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于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从而导致权利人拥有的财产价值的减少和可得财产利益的丧失。
按照广义的角度去理解,财产损害中的财产,是指广义的财产权利,应当包括自物权、他物权以及债权和知识产权,还包括股权、继承权等财产权,同时也包括财产利益。
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财产侵犯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对于财产侵犯赔偿,以及相关之后的侵权纠纷的话,应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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