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质权 > 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1 18:11:01 人浏览

导读:

在质押程序当中,我们又可以将其分为动产质押与不动产质押,这里就有人问了,那么,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呢?动产抵押在哪里登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一、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指出质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法定的担保范围、约定的担保范围和推定的担保范围。

  法定的担保范围,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未获清偿时,质权人可就质物要求出质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民法典》规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对此要注意两点:

  (一)质物保管费用,即质押关系存续期间质权人因占有质物,对质物进行保管而支出的必要的费用。但如果质权人出于非保管质物的目的而支出的费用,则不属于质押担保范围,应由质权人自负。

  (二)实现债权的费用,指质权人因实行质权所支出的费用。

  《民法典》规定,当事可以自行协商,通过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实现质权,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但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都要支出一定的费用,表现为以下几种:评估费、诉讼费、拍卖费、变卖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等,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这些费用为质押担保效力所及。

  约定的担保范围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担保范围。若约定和法定的范围不一致,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其约定。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其担保范围为法定担保范围。但需要指出的是,质押担保的最大范围与主合同债务的范围是一致的,约定或推定的担保范围都不能超过此范围,当约定的担保范围超过主合同债务范围的,质押担保范围应减为法定担保范围。

  二、动产抵押在哪里登记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所以如果你想要将车辆登记抵押。其部门为运输工具登记部门。

  三、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有什么区别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有:

  (一)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

  (二)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

  (三)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相关知识,我们应当留意到部分财产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质押的,这也就是法律规定的禁止质押的财产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