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6 18:02:34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离婚需要进行一定的损害赔偿,按照损失的大小情况进行确定。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可以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数额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各位在实践中可以参考下列因素确定该如何计算离婚精神损失费。

  二、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中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前提

  根据本条规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侵权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严重的精神损害。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包括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身权益。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这里的“他人”,不限于被侵害人;在某些情况下,如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他人为受害人的近亲属。

  但何为“严重精神损害”恐怕会在实践中引起争议,这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将包袱扔给了最高人民法院。

  2、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其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0日《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或者毁坏。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什么

  (一)主张该损害赔偿方须对离婚无过错,这个条件意思是即使有过错,如果该过错未导致离婚(与离婚无因果关系)亦视为无过错。

  (二)过错方需存在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即: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有这几种情形才构成离婚知过错。

  (三)该过错须与离婚有因果关系,即该过错导致离婚。如果虽有过错但双方未离婚则不能主张此损害赔偿。

  (四)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道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须区分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有不同。在行政离婚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张。

  诉讼离婚的原告须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该主张。否则在判决版或者调解离婚后不得另行主张;诉讼离婚的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可在判决生效后另行以诉讼方式提起该损害赔偿请求。但无论是行政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若该过错在离婚后才发现的,不得主张,理由在于该过错与离婚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离婚遭受到人身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