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应如何约定违约金
导读:
我们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一定要约定清楚,不能含糊带过。只有约定清楚,才能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那么,签合同时应如何约定违约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由于违约金是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的,因此,它与违约发生后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一致,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增加,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违约金是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或者没有按约定履行合同将要对对方支付占合同标的一定百分比的赔偿金。在法律上为了保护合同的劣势方,规定了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多少。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因此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签合同时应如何约定违约金的相关知识,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合同所需要承担的一项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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