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什么样
导读:
一般来说,我们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的时候,赔偿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环,因此,我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进行处理。那么,合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什么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四)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于受伤者本人的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等。
(二)对于受伤者亲属的赔偿住宿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五)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什么样的相关知识,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有哪些赔偿项目需要我们提及的,如果连赔偿项目都不清楚的,就有可能导致后续在计算具体赔偿金额时,无法计算出合理、准确的数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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